各省市报名点、培训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一支具有精湛技艺、掌握核心技术和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在高新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构建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工程图学学会和国际几何与图学学会从国家对CAD技能人才的需求出发,共同对计算机绘图与三维数字建模应用型人才进行培训和考评,在全国开展CAD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经研究决定,我们将组织第三次“CAD技能等级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1. 考试时间定于
2. 考试工作由各报名点负责组织管理,各培训点考生满20人以上,具有两名以上师资,且已配备正版绘图软件的可设为考试点。不足20人的由报名点将考生安排到本省其它考点考试,没取得培训点资格的,不得作为考试点。
3. 各报名点、培训点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严防泄漏。各考点应有2名以上考评员参加监考,每个考场应按15:1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
4. 考前,将考生报名表发还考生本人作为准考证,考试完成后交回报名点存档。
5. 一级“计算机绘图师”考试完毕后,应告之考生将考试结果打印出来,并将打印结果统一送报名点。电子数据另压缩成一个文件,立即用电子邮件发至xhrzks@126.com。
二级“三维数字建模师”和三级“高级三维数字建模师”考试完毕后,按每个考生一个文件夹,将该考生所有文件放在该文件夹中,以培训点为单位,将所有考生数据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式二份,送报名点和中国工程图学学会各一份,于
考试全部结束后,各报名点立即组织师资按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阅卷方式以“流水式”为宜,做到公正、合理,及格比例要适当控制,阅卷人要有签名。
6.
7. 各报名点、培训点要按“考务日程安排”按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
8. 各考点师资应按规定行使其职责,协同各考点负责人做好考试工作。考试期间中国工程图学学会将协同地方学会派人对各考点进行巡视,如发现舞弊现象将取消考点考试资格。
9. 中国图学网网址:www.cgn.net.cn www.tuxue.com 。
附件:
1) 监考人员须知
2)考场守则
3)考场须知(含考务日程安排)
4)考试监考记录表
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监 考 人 员 须 知
一、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以高度的负责精神,组织好监考工作。
二、考生只带准考证、相关证件和必要的文具,其它用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一天,检查考场情况,并将考生的座位按规定安排好,保持考场整洁。
四、监考人员应在一小时前去试卷保管处领取考卷,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与考试负责人联系。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核对身份证(或学生证)及准考证(即考生报名表),若发现问题,应禁止进入考场,及时处理。
六、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向全体考生宣读考场守则。
七、考试中,监考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看报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应认真注意考场的情况,维护好考场纪律。
八、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考卷(考卷考生不得带出考场)和上交电子文档,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九、对收回的答卷要密封装订,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各考场不要截留答卷。对于缺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监考记录表,及时报送考试办公室。
十、本次考试时间定为
十一、考试结束后,应将考生报名表一同收回。
附件2
考 场 守 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二、考生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对号、隔行、隔位)就座。考生应服从主、监考人员指挥,不听从劝告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有关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即考生报名表)和必要的文具,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若将其它书籍、笔记、纸张、书包等带入考场,一律集中放在讲台上,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如:手机、呼机)。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如因故必须借用时,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四、考试开始后,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自由走动,未交考卷不得离开考场。
五、考生如遇到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印刷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其它问题监考人员一律不予回答。
六、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按监考人员的要求交卷,不按时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不接受其考卷,并按“不及格”处理。
七、凡属下列行为视为作弊
1. 叫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 ;
2. 扫视、抄袭邻座考生的考卷者 ;
3. 开考后,发现有夹带纸条、资料者(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抄看);
4. 开考后,携带通讯工具(如:手机、呼机)者;
5. 考试中交换试卷,互传纸条者;
6. 交卷时,再改动考卷或交头接耳者;
7. 其他作弊行为 。
八、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予以警告,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不论其情节与本人态度如何,本次考试记为零分。
附件3
考 场 须 知
一、安排考试的考场,必须有了解本考场设备情况的技术人员或维修人员,并事先调试好设备,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
二、考场内的计算机内应安装好正版绘图软件,并告知考生启动软件的方法。
三、考试中,如确因机器故障使考试无法进行,应允许考生调换机器,并视情况累计考试时间。
四、对一级“计算机绘图师”考试结束,应告之考生将考试结果打印出来(让考生事先填好姓名、准考证号)。考生离开考场前,应将试卷、准考证(即考生报名表)一起交回。
五、考生离开考场后,应立即将考生的答案从机器中全部删除掉。
六、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考卷的要求,以免答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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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日程安排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2010年1月10日-15日,全国试卷复查。
附件4
考 试 监 考 记 录 表
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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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工业产品类 / 土木与建筑类 |
准考证号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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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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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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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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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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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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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考生记录 |
准 考 证 号 |
姓 名 |
违 纪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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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记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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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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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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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督)考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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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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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监考记录表按每一考场为单位填写。
② 本表一式两份,报送中国工程图学学会一份,考点自留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