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工程图学学会团体会员管理工作条例 (试 行) 为了建立学会与图学学科相关单位的直接联系渠道,取得这些单位对学会工作的支持,更好的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根据学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会员条件 凡和图学学科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愿意参加本学会相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管理等企业事业单位,及科技群众团体,可申请为团体会员。 会员权利 1 .享有学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优先参加学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及其他各项活动; 3 . 可要求学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和科技合作; 4 .可 要求学会优先协助举办专业技术培训; 5 .免费取得学会出版的刊物和有关学术资料; 6 .可在学会的网站上刊登团体会员单位的简介; 7 .学会可作为推荐单位,为团体会员单位推广宣传其产品和服务项目; 8 . 对学会各项活动和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批评; 9 .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遵守学会章程,服从学会决议,接受学会的指导; 支持并协助学会开展各项活动,接受学会委托的工作; 推荐团体会员和高级会员,协助发展和管理个人会员; 按期缴纳会费,资助学会活动经费。 四.入会程序 团体会员由本学会直接发展或委托本学会分支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会协助发展; 由申请单位直接向学会提出申请,或由分支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会推荐, 填写《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报学会秘书处, 由学会秘书处汇总后报组织工作委员会。 经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准,即接纳为团体会员。由学会发给统一的团体会员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