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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二期“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考试通知
文章来源: 中国图学学会 发布时间: 2014-05-25 浏览量: 0

各省市报名点、培训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在高新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构建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和国际几何与图学学会共同商定开展“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考评工作。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是国家部委级培训机构中,唯一具有面向全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 经研究决定,我们将组织第十二次“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1. 考试时间定于5月31日上午8:30-11:30。如机器不够用,或者有考生兼报一级“计算机绘图师”、二级“三维数字建模师”或三级“高级三维数字建模师”,可由考点自行安排,每三小时一场,时间自定,最晚可延至6月1日结束。 2. 考试工作由各报名点负责组织管理,各培训点考生满20人以上,具有两名以上考评员,且已配备正版CAD软件的可设为考试点。不足20人的由报名点将考生安排到本省其它考点考试,没取得培训点资格的,不得作为考试点。 3. 各报名点、培训点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严防泄漏。各考点应有2名以上考评员参加监考,每个考场应按15:1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 4. 考前,将《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准考证》发放考生,并请考生认真核对各项信息。 5. 一级“计算机绘图师”考试完毕后,将打印结果统一送报名点。电子数据另压缩成一个文件,立即用电子邮件发至CAD_PX@126.com。 二级“三维数字建模师”和三级“高级三维数字建模师”考试完毕后,按每个考生一个文件夹,将该考生所有文件放在该文件夹中,以培训点为单位,将所有考生数据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式二份,送报名点和中国图学学会各一份,于6月2日下午17:00前邮局寄出或本人送达,邮局邮寄按邮戳为准,不按时寄出或送达,视为舞弊现象,将取消考点考试资格。(也可将一级考试电子数据与二级、三级考试电子数据一并刻录在一张光盘上)考试全部结束后,各报名点和培训点立即组织考评员、师资按学会统一发放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阅卷方式应采用“流水式”,做到公正、合理,及格比例要适当控制,阅卷人要有签名。 6. 2014年6月25日前将考试成绩名册(包括成绩名册、合格人数统计表两份,和成绩上报电子数据光盘)及考生答卷统一寄送“中国图学学会”。报名点、垂直管理培训点,应将全部数据合并和统一,成绩名册应按级别、类别分别做表。考试合格考生,每人备电子照片,照片的大小为20-60k,尺寸为:250*350,必须是清晰白底大头像(证件照),刻光盘一同寄来。(照片要求是JPG格式) 7. 各报名点、培训点要按“考务日程安排”按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 8. 各考点考评员应按规定行使其职责,协同各考点负责人做好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和地方学会将派人对各考点进行巡视,如发现舞弊现象将取消考点考试资格。 9. 中国图学网网址:www.cgn.net.cn 10. 本期考试值班电话:010-51688175 13810091587(刘老师) 。 附件: 1)监考人员须知 2)考场守则 3)考场须知(含考务日程安排) 4)考试监考记录表 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评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 附件1 监 考 人 员 须 知 一、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以高度的负责精神,组织好监考工作。 二、考生只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的文具,其它用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一天,检查考场情况,并将考生的座位按规定安排好,保持考场整洁。 四、监考人员应在一小时前去试卷保管处领取考卷,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与考试负责人联系。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核对身份证及准考证,若发现问题,应禁止进入考场,及时处理。 六、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向全体考生宣读考场守则。 七、考试中,监考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看报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应认真注意考场的情况,维护好考场纪律。 八、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考卷(考卷考生不得带出考场)和上交电子文件,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九、对收回的答卷要密封装订和拷贝,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各考场不要截留答卷和考试文件。对于违纪、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监考记录表,及时报送考试办公室。 十、本次考试时间定为2014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如机器不够可延续到6月1日结束,具体时间自定。 附件2 考 场 守 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二、考生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对号、隔行、隔位)就座。考生应服从主、监考人员指挥,不听从劝告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有关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和必要的文具,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接受检查。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书包、通讯工具和移动存储设备等。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如因故必须借用时,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四、考试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后,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自由走动,未交考卷不得离开考场。 五、考生如遇到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印刷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有关试题内容等问题不得提问。 六、考试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违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凡属下列行为视为作弊 1. 叫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 ; 2. 扫视、抄袭邻座考生的考卷者 ; 3. 开考后,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资料者(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抄看); 4. 开考后,携带通讯工具(如:手机)和移动存储(如:优盘、移动硬盘)者; 5. 考试中互传纸条者; 6. 交卷时,再改动考卷或交头接耳者; 7. 其他作弊行为 。 七、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予以警告,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不论其情节与本人态度如何,本次考试记为零分。 八、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按监考人员的要求交卷,不按时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不接受其考卷,并按“不及格”处理。 附件3 考 场 须 知 一、安排考试的考场,必须有了解本考场设备情况的技术人员或维修人员,并事先调试好设备,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 二、考场内的计算机内应提前安装好正版CAD软件,封闭USB接口及网络,开考前告知考生启动软件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考试中,如确因机器故障使考试无法进行,应允许考生调换机器,并视情况累计考试时间。 四、对一级“计算机绘图师”考试结束,应告知考生将考试结果打印出来(让考生事先填好姓名、准考证号)。考生离开考场前,应将试卷交回。 五、考生离开考场后,应立即将考生的答案从机器中全部删除掉。 六、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考卷的要求,以免答错。 ------------------------------------------------------------------------------------------------------------考务日程安排 : 一、5月25日,考点培训会议,各考点负责人组织师资认真学习“考试文件”并具体部署本考点考务工作。 二、5月26日考点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5月30日,考点负责人核对各考场考生人数,按考场分考卷,并封存好。 四、5月31日,上午8:30~11:30测试。如机器不够用,或者有考生兼报一级“计算机绘图师”、二级“三维数字建模师”或三级“高级三维数字建模师”,则可由考点自行安排,每三小时一场,时间自定,最晚可延至6月1日结束。 五、6月14日,组织省(市)内一级“计算机绘图师”试卷统一评分和成绩汇总。 六、6月15日,组织省(市)内二级“三维数字建模师”和三级“高级三维数字建模师” 试卷统一评分和成绩汇总。 七、2014年6月25日前将评卷结果(“计算机绘图师”的打印结果和“三维数字建模师”、“高级三维数字建模师”评分表)和考生成绩(务必使用EXCEL表格)统一寄送中国图学学会。考试合格考生,每人备电子照片,照片的大小20-60k,尺寸为:250*350,必须是白底大头像,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格式,刻光盘。连同考试监考记录表,一同寄来。 八、2014年7月10日,全国试卷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