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培发[2017]007号
各省市报名点、培训点: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的指示精神,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中国图学学会共同商定开展“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考评工作。
遵照国务院要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积极性的要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经研究决定,将组织第九次“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1.第十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一级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二级建筑、结构、设备专业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星期日),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进行,每场至少20人。
2.考试工作由各培训点负责组织管理,各培训点考生满20人以上,具有两名以上考评员,且已配备正版BIM软件的可设为考试点。没取得培训点资格的,不得作为考试点。
3.各报名点、培训点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严防泄漏。各考点应有2名以上考评员参加监考,每个考场应按15:1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
本次考试要求全程摄像,从考前20分钟,学生进入考场至考试结束,收试卷后考生全部离开,每个考场需全程记录。
4. 考前不得拆封贴有试卷封条的试卷包裹或试卷箱。考试当日8:00后可拆封试卷包(箱)清点类别和试卷袋数量。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袋,核对试卷数量,并宣读《考场守则》,考前5分钟发试卷。
5. 考前将“全国CAD/BIM技能等级考试准考证”发放考生,并请考生认真核对各项信息。
6. 考试完毕后,按每个考生一个文件夹,将该考生所有文件放在该文件夹中(文件夹顺序与呈报表考生顺序保持一致),考试当日刻录至U盘或光盘。
7. 2017年6月13日前考点将考生电子照片发至bim@cgn.net.cn,邮件以培训点名称命名。
8. 各报名点、培训点要按“考务日程安排”按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
9. 各考点考评员应按规定行使其职责,协同各考点负责人做好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和地方学会将派人对各考点进行巡视,如发现舞弊现象将取消考点考试资格。
10. 中国图学学会网址:www.cgn.net.cn
11.本期考试值班电话:
BIM一级、二级建筑专业:贾老师
BIM二级结构专业:林老师
BIM二级设备专业:张老师
附件:
1)监考人员须知
2)考场守则
3)考场须知(含考务日程安排)
4)考试监考记录表
中 国 图 学 学 会
2017年5月27日
附件1
监考人员须知
一、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以高度的负责精神,组织好监考工作。
二、考生只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的文具,其它用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一天,检查考场情况,并将考生的座位按规定安排好,保持考场整洁。
四、监考人员应在考前一小时去试卷保管处领取考卷,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袋,检查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与考试负责人联系;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向全体考生宣读《考场守则》;考前5分钟,发试卷。
五、开考前15分钟,发给每名考生一个信封,将手机关机或静音后装进入,用订书器装订封口后放于桌面上,考生离开考场时检查其信封是否密封完好,如已拆封,按作弊处理。
六、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核对身份证及准考证,若发现问题,应禁止进入考场,及时处理。
七、考试中,监考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看报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应认真注意考场的情况,维护好考场纪律。
八、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考卷(考生不得将考卷带出考场)和上交电子文件,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九、考试中如遇突发事件,需第一时间告知学会。
十、考试当日对收回的答卷各考点要妥善保存,禁止外泄。考试后第二天可作为资料使用。
十一、对于违纪、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监考记录表(每个考场填写一张),随U盘快递至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考场守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二、考生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对号、隔行、隔位)就座。考生应服从主、监考人员指挥,不听从劝告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有关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和必要的文具,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接受检查。如携带书籍、笔记、纸张、书包、通讯工具和移动存储设备等,需放到指定位置。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如因故必须借用时,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四、考试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后,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自由走动,未交考卷不得离开考场。
五、考生如遇到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印刷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有关试题内容等问题不得提问。
六、考试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违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七、凡属下列行为视为作弊
1. 叫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
2. 扫视、抄袭其他考生的考卷者;
3. 开考后,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资料者(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抄看);
4. 开考后,拿出通讯工具(如:手机)和移动存储(如:优盘、移动硬盘)者;
5. 考试中互传纸条者;
6. 交卷时,再改动考卷或交头接耳者;
7. 交卷时,拷贝他人或提供给他人拷贝者
8. 其他作弊行为。
八、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予以警告,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不论其情节与本人态度如何,本次考试记为零分。
九、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按监考人员的要求交卷,不按时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不接受其考卷,并按“不及格”处理。
十、考生参加该考试即视为同意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的相关规定。
附件3
考场须知
一、安排考试的考场,必须有了解本考场设备情况的技术人员或维修人员,并事先调试好设备,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提前跟所在地区供电单位确认电力保障。
二、考试必须使用台式机,考场内的计算机内应提前安装好正版BIM软件、拷贝好样板文件、封闭USB接口、关闭内外网络,并告知考生启动软件的方法和答题前样板文件的使用方法。
三、考试中,如确因机器故障使考试无法进行,应允许考生调换机器,并视情况累计考试时间。
四、应告知考生将所有答题结果储存在一个文件夹下,文件夹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考生离开考场前,应将试卷交回,不得带出考场。
五、考生离开考场,拷贝、备份完后,应立即将考生的答案从机器中全部删除掉。
六、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考卷的要求,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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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日程安排:
一、6月5日,考点培训会议,各考点负责人组织师资认真学习“考试文件”并具体部署本考点考务工作。
二、6月6日,考点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6月7日,考点负责人核对各考场考生人数,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四、6月10日和11日(二级),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进行,每场至少20人。
五、6月10日和11日(二级),以考点为单位,将所有考生数据、填写完整的呈报表和总人数统计表、考场照片刻录在一张光(U)盘上(一式二份),考点自留一份,交给巡考人员或快递至中国图学学会一份。请于考试当日下午18:00前递出,不按时寄出,视为舞弊现象,将取消考点考试资格。《监考记录表》同时寄出或交给巡考人员。
六、2017年6月13日前将电子照片发至 bim@cgn.net.cn ,邮件以考点名称命名。照片大小为20-60k,尺寸为:250×350像素,必须是白底免冠清晰大头像(照片要求是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正规照相馆拍摄)。
七、2017年6月13日~2017年7月31日,全国统一阅卷。
附件4
考 试 监 考 记 录 表
级别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 培训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试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
考场地址 | 省 市 区/县 路/街 室 | ||||||||||
考场情况 | 共 考场,第 考场 | ||||||||||
准考证号 | 至 | ||||||||||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缺考人数 | |||||||||
缺考考号 | |||||||||||
证件检查情况 | |||||||||||
违纪考生记录 | 准 考 证 号 | 姓 名 | 违 纪 情 况 | ||||||||
考场记录情况 | |||||||||||
监考员签字 | |||||||||||
主考签字 | |||||||||||
考评员签字 | 巡(督)考签字 | ||||||||||
注:① 监考记录表以每一考场为单位填写(非考点)。
② 本表一式两份,报送中国图学学会一份,考点自留一份。
③ 考评员为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考评员”证书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