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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考试通知
文章来源: 中国图学学会 发布时间: 2016-12-05 浏览量: 0

省市报名点、培训点: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的指示精神,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中国图学学会共同商定开展“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考评工作。 

遵照国务院要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积极性的要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经研究决定,将组织第九次“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1. 第九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一级考试时间为12月10日(星期六),二级建筑、结构、设备专业考试时间为1211日(星期日),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进行,每场至少20人。 

 2. 考试工作由各培训点负责组织管理,各培训点考生满20人以上,具有两名以上考评员,且已配备正版BIM软件的可设为考试点。没取得培训点资格的,不得作为考试点。

3. 各报名点、培训点负责人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严防泄漏。各考点应有2名以上考评员参加监考,每个考场应按15:1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

 

本次考试要求全程摄像,从考前20分钟,学生进入考场至考试结束,收试卷后考生全部离开,每个考场需全程记录 

4. 考前不得拆封贴有试卷封条的试卷包裹或试卷箱。考试当日8:00后可拆封试卷包(箱)清点类别和试卷袋数量。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袋,核对试卷数量,并宣读《考场守则》,考前5分钟发试卷 

 5. 考前将全国CAD/BIM技能等级考试准考证”发放考生,并请考生认真核对各项信息。 

6. 考试完毕后,按每个考生一个文件夹,将该考生所有文件放在该文件夹中(文件夹顺序与呈报表考生顺序保持一致),考试当日刻录至U盘或光盘 

    7. 20161213日前考点考生电子照片发至bim@cgn.net.cn,邮件培训点名称命名。 

8. 各报名点、培训点要按“考务日程安排”按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 

 9. 各考点考评员应按规定行使其职责,协同各考点负责人做好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和地方学会将派人对各考点进行巡视,如发现舞弊现象将取消考点考试资格 

 10中国图学学会网址www.cgn.net.cn 

    11.本期考试值班电话: 

BIM一级、二级建筑专业:贾老师18810605580 

BIM二级结构专业:文老师010-62782706 

BIM二级设备专业:张老师13671041558


 

附件:  

1)监考人员须知
 2)考场守则 

3)考场须知(含考务日程安排) 

4)考试监考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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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学学会 

20161128